一、集体土地登记的类型
1.林权登记
(1)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登记
(2)林地承包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
(3)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林木使用权登记
2.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登记
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5.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6.土地经营权登记
二、集体土地登记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6.《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7.《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8.《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三、集体土地登记的申请资料清单获取方式
1.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2.“宝鸡不动产”微信公众号
四、集体土地登记的办理流程
受理—审核—登簿—制证
备注: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林权(地籍调查或者合同签订时已公告公示的除外)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公告在机构门户网站(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五、集体土地登记的办理机构
市辖区集体土地登记由各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解释和办理。
各区集体土地登记咨询电话:
渭滨区联系人: 柏 林 电话:0917-3128650
金台区联系人: 严 武 电话:0917-3120940
陈仓区联系人: 李 阳 电话:0917-6212027
高新区联系人: 张艳利 电话:0917-3780087
附件3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房地一体登记)申请资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