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行业动态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发展大局

来源: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09:53

筑牢法治屏障 守护发展大局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

《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正草案)》


“2023年7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正式施行,《条例》部分内容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已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需要。为维护国家法治统一,提升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水平,切实筑牢国家安全防线,亟需对《条例》相关内容作出修改。”3月26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陕西省反间谍安全防范条例(修正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来自党政、司法、科教、企业等不同领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立足主责主业,将理论高度与实践力度有机结合,针对强化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统一规范法律表达、完善部门职责体系、聚焦重点领域防范、细化法律责任条款等方面建言献策。

委员们表示,《草案》紧扣总体国家安全观,全面对标新修订的《反间谍法》,立足陕西军工、科研、能源等重点领域实际,为构建全域覆盖、精准高效的反间谍安全防范体系提供了坚实法治遵循。有的委员建议进一步细化宣传教育长效机制,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人员开展精准滴灌式教育,加强对军工企业、部队院校、重点高校等重点领域、关键科研人员的保护工作;有的委员建议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反间谍工作中的力量,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深化全员普法宣教,提升全社会的国家安全意识;有的委员聚焦新兴领域风险管控,建议明确军工、科研、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敏感数据出境安全审查流程,要求涉外企业、高校落实数据加密、访问权限管控、提高留存等技术防护措施。

围绕责任体系构建与重点任务落地实施,委员们聚焦“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深入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要夯实各级党委政府的反间谍防范主体责任,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同时细化基层自治组织、民营企业、涉外机构、网络平台等主体的防范义务,压实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专门机关主管、行业协同、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全链条责任。多名委员建议,要依法设立反间谍工作协调机制,协调相关单位、部门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开展宣传教育、基础调研、线索查证、数据获取、案件侦办等工作,完善举报和奖励机制,增强全民参与国家安全的积极性。

“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积极防御、依法惩治,标本兼治,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本次分组审议委员们集思广益、凝聚共识,提出的意见建议将在后续修改工作中逐一认真研究、充分吸纳。

省人大常委会将牢牢把握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核心要求,扎实做好法规修改完善工作,持续强化国家安全领域立法与监督,以高质量法治护航我省反间谍安全防范工作走深走实,坚决守牢国家安全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