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薛树林申请继承薛民贵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予公示。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 年5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917-3363220、3901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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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被继承人 |
继承人 |
坐落 |
面积(㎡)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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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
薛民贵 |
薛树林 |
金陵新村一区2号楼3单元12号 |
55.45 |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