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利害关系人:
近期,宝鸡市滨河产业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向我局报审渭滨区电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该项目位于巨福路以南、姜谭路以北、兴渭三路以西、兴渭四路以东。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约75.18亩,总建筑面积约9.82万平方米。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项目包括一栋6层综合楼、两栋丙类多层厂房、一栋丁类单层厂房(动力站)及供氢站(甲类)、化学品库(甲类)、危废库(甲类)、罐区(戊类)等配套设施;二期项目包括两栋高层厂房(丙类)。关于一期项目未批先建的违法建设问题,市城管执法部门于2023年进行了处理。
经我局审核,渭滨区电子新材料产业园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方案符合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拟同意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该总平面规划方案予以公示(详细内容请在项目现场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查看),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期间,相关利害关系人对总平面规划方案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方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公示期限:自发布之日起十日止
联系人:魏工 联系电话:3260255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