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利害关系人:
金台区长青村城中村改造项目位于玉涧河以东、陇海铁路以南、新宝路以西、西滩路以北,占地面积约193亩,该项目原规划方案于2019年12月公示。近日,金台区政府对原公示方案进行了调整优化并申请重新予以公示(《金台区人民政府关于长青村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规划公示的函》(宝金政函〔2025〕31号)),新报审方案规划建筑29栋,其中高层住宅17栋,多层住宅2栋,低层商业2栋,多层办公1栋、幼儿园1栋,配电室5个,垃圾收集站1个地上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
经我局研究并汇报市政府,原则同意按照《金台区人民政府关于长青村片区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总平面图进行规划公示的函》(宝金政函〔2025〕31号)相关意见对该项目总平面规划图予以公示。在正式审批前落实涉及土地、边坡方案设计等相关事项,并根据人防、住建和文物等部门审查意见予以深化完善。
现将该项目总平面调整方案在项目现场、宝鸡日报及我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十日止。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程工 联系电话:3260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