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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苦树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结果的公告

编辑: 地质环境科 来源: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20-01-20 10:32

宝市自然资环 [2020] 1号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44号) 《土地复垦条例》及相关要求,《苦树沟铅锌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公示期内无异议,现予公告。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