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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170号

来源: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6-12 17:24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170号

李兴平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滨河路68号院6号楼1单元1603号 不动产权证号: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03966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兴平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