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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071号

来源: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3-12 09:41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071号

苏强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公园路31号院4幢3单元0701号, 不动产权证号: 陕(2020)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8086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苏强

202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