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版 > 不动产登记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025号

来源: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20 09:44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

第025号

张文忠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新建路西段13号院2号楼1单元12号, 宝鸡市房权证房改字第289247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文忠

 2026年0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