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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遗项目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示

来源: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2-05 18:05

关于处遗项目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公示

为切实维护和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解决国有建设用地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22〕24号)、宝鸡市市辖区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宝鸡市市辖区解决国有建设用得上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具体措施》(试行)的通知(宝市解决小组发〔2022〕1号)精神。以下项目已具备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条件,敬请各位业主互相通知,尽快联系开发企业,完善不动产登记相关资料,并向税务部门完税后,与开发企业共同申请或委托开发企业办理。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提交如下材料: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2、商品房买卖合同;3、申请人身份证明;4、授权委托书;5、不动产转移登记询问表6、契税完税凭证;7、专项维修资金缴存凭证(首次登记时已提交的不需要提供)。

特此公示

附件:符合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项目名单。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5日

符合为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项目名单(第九批)

序号

所在区

开发企业

项目名称

楼幢号

1

金台区

宝鸡奥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轩苑盛世二期G区

3-8共6栋

2

宝鸡市金九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金色花园小区

11

3

宝鸡三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三迪金域中央

100、102、103、105—110共9栋

4

陕西东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东风嘉苑

1、2、3幢

5

渭滨区

中铁一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石坝河小区

24

6

宝鸡青铜器博物院

宝鸡市青铜器博物院住宅楼

1

7

宝鸡市郭家崖旧城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宝鸡机床创新路小区

1、2幢

8

高新区

宝鸡市新城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朴西新城佳苑

1-4、6-15共14栋

9

宝鸡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碧桂园凤凰城二期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