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陈仓﹝2025﹞第54号
韩瑞瑞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陈仓区陈仓大道233号院12幢1单元1304号,证号:陕(2023)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305854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瑞瑞
202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