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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第339号

来源: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5-10-10 17:06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5〕

第339号

陕西陈仓鼎盛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金台大道28号院6幢3层5号, (2024)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35162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陕西陈仓鼎盛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