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北至渭河、南至连霍高速、西至太寅村、东至清姜河,总面积14.14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面积11.04平方公里。规划范围内包含2个单元,其中一般城镇单元1个,为610302206414003;重点城镇单元1个,为610302201414002。
二、目标定位
立足高品质生态产业示范区与高质量先进制造业集聚区建设,推进宝鸡产业创新升级与绿色发展。610302201414002为重点城镇单元,单元主导功能是以工业制造、商贸服务、现代服务业为主的重要单元;610302206414003为一般城镇单元,单元主导功能是以工业制造、公共服务、居住生活为主的综合功能单元。最终确定姜谭片区的定位为西部传感制造高地、全省西向开放的重要产业平台、生态化产城融合宜居区。
三、规划依据及内容
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开展详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陕西省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4)相关要求,落实规划传导,优化细化空间布局、蓝绿空间、综合交通、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综合防灾、地下空间、竖向规划、城市设计,并提出规划实施的时序引导。
四、用地布局
规划居住用地253.2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39.43公顷,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5.07公顷,工业用地332.60公顷,仓储物流用地14.8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79.46公顷,公用设施用地46.21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3.14公顷,特殊用地18.58公顷。
五、道路系统结构
道路系统按等级分为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三个等级,总体形成“两横三纵”的路网骨架。其中“两横”指姜谭路、国道310。“三纵”指海棠路、巨福路、福谭路。
自该公示开始之日起30天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及广大群众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意见,可于公示期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我局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核实后依法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公示期: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23日
联系电话:0917-3262095
电子邮箱:BJSJXXGH@163.com
联系人:杨科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