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马营路原政府办公用地规划条件变更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2-09 16:28:02

利害关系人:

马营路原政府办公用地位于金台大道以北、铁路医院住宅楼以南、跃进路以西、五洲大厦以东,为妥善解决涉及群众拆迁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依据《金台区JT-13单元马营路原政府办公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方案》,拟对该地块规划条件进行变更。现将规划条件主要指标变更情况予以公示(见下表),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建议。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或者电话形式向我局反映。

规划条件主要指标变更情况一览表

主要指标

调整前

调整后

规划用途

商业服务业用地、居住用地

商务金融用地、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用地面积

(亩)

47.156

商务金融用地11.61亩;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34.682亩(商业面积占比4.51%)。

容积率

商业服务业用地容积率≤5.0;居住用地多层容积率≤1.7,高层容积率≤3.5。

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5.5;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3.9(3.5以内是合同约定容积率,3.5以外是违法超建部分)。

建筑密度

(%)

——

商务金融用地建筑密度≤35%;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密度≤27%。

绿地率

(%)

≥35%

商务金融用地容积率绿地率≥6%;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绿地率≥26%。

建筑限高

(m)

——

商务金融用地建筑高度≤100米;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建筑高度≤80米。

公示地点:项目现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公示日期:自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止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2月9日                    

(联系人:苗工    联系电话:32602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