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登记证明蟠龙作废公告﹝2026﹞第4号

发布时间: 2026-11-06 10:30:40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陕(2025)宝鸡市不动产证明第

0437368号

陕西宝鸡金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610302006018GB00027F00050178

渭滨区马营大道12号院1幢2单元03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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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