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乐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渭滨区学子路18号院12幢1单元1201号,不动产权证书(证号: 陕(2026)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1088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宝乐 2026年 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