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56
陕(2019)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44363号
周少敏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008002GB00335F00080019
金台区行政大道东段98号院7幢1单元1704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