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向强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火炬路东段6号院1幢5单元0302号, 不动产权证: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06812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史向强
2026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