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330号

发布时间: 2026-10-10 18:23:25

程雷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清姜五现场3号楼3单元17号, 不动产权证号: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17809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程雷

 202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