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俊泽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陈仓区南环路4号院6幢1单元2101号,证号:陕(2025)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489596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蒲俊泽 2026 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