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40
陕(2023)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81508号
孔渊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008002GB00335F00080219
金台区行政大道东段98号院7幢2单元0403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