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118号

发布时间: 2026-09-21 09:08:28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8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006334号,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006340号,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006335号

苟让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2005006GB00022F00010131、610302005006GB00022F00010132、610302005006GB00022F00010135

渭滨区火炬路29号院1号楼1层2号,1层6号,1层3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0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