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313号

发布时间: 2026-09-21 09:07:57

祝靖朝,杨虹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73幢2单元0302号,(2020)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78463号、陕(2020)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78462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祝靖朝,杨虹

          2026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