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伟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纺西村68号院6幢1单元0302号,不动产权证号: 陕(2021)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0037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伟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