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294号

发布时间: 2026-09-08 18:39:40

邵宝安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东风路20号院3号楼2单元1601号, (2020)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59148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邵宝安

  2026年09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