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9
陕(2017)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40526号
谭广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008002GB00317F00010110
金台区宝虢路2号院31号楼5单元0402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