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119号

发布时间: 2026-08-24 18:04:57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9

陕(2017)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40526号

谭广建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008002GB00317F00010110

金台区宝虢路2号院31号楼5单元0402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