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268号

发布时间: 2026-08-19 18:18:09

梁小艳、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西滩路8号院7号楼3单元7号,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区字第00179433号、宝鸡市房权证金台区字第0017943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梁小艳  宝鸡市保障性住房

202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