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264号

发布时间: 2026-08-18 18:42:14

高雪娥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中山西路76号院2号楼2单元9号 不动产权证号: 陕(2026)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0190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雪娥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