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房屋预告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6﹞第117号

发布时间: 2026-08-18 18:32:5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7

宝鸡市房预金台区字第042468号

杨素琴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金台区金台大道21号院1幢2单元1401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