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云侠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渭工路45号院4号楼1单元11号, 宝鸡市房权证号:035362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侯云侠
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