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莲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陈仓区虢镇南环路28号院2号楼1单元0902号证号:宝鸡市房权证陈仓区字第00082123号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高新莲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