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荣因保管不善,将金台区东风路华苑小区8号楼0408号, 陕(2021)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2430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新荣
2026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