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15
陕(2019)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47009号
舒卫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2006010GB00443F00010029
渭滨区高新大道68号院2幢3单元0401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