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204号

发布时间: 2026-07-03 17:53:31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

第204号

贡燕霖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清姜二街坊13号楼2单元2号, 宝鸡市房权证渭滨区字第00177655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贡燕霖

       2026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