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高新遗失声明﹝2026﹞第19号
赵峰 因保管不善,将陕(2021)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231349号 坐落:渭滨区石鼓隧道6号院11幢1层1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峰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