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169号

发布时间: 2026-06-12 17:25:39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169号

韩彪彪因保管不善,将渭滨区孔家庄1区4号楼2单元7号 不动产权证号: 陕(2024)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36051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韩彪彪

2026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