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 7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70
宝鸡市房权证经适字第306653号
王宝东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007009GB00022F00070018
金台区团结路2号院1号楼1单元12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