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63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63
2201738
徐茂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303001GB00106F35170007
金台区宝福路144号院2号楼1单元2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