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40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40
陕(2018)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104339号
符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008002GB00027F00060179
金台区宝虢路8号院179幢1单元3005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