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30号

发布时间: 2026-04-03 17:27:53

宝鸡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30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30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区字第00049703号

王乖勤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

610303303001GB00106F28190006

金台区大庆路付6号院12号楼3单元10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