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2026〕第091号
陕西钛博飞特航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因保管不善,将陈仓区滨河路211号, 不动产权证号: 陕(2024)宝鸡市不动产权第040678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 陕西钛博飞特航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0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