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 20 号

发布时间: 2026-03-12 17:29:34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 20 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宝鸡市房权证房改字第 235094号

梁存周

房屋


金台区宏文路11号院1号楼17号

备注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