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登记证明陈仓遗失声明﹝2026﹞第012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陈仓区支行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陈仓区千渭东和平街10号院1幢1单元1603号,证号: 宝鸡市房预陈仓区字第07785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陈仓区支行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