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004号

发布时间: 2026-01-15 08:48:31

宝市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2026﹞第004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宝鸡市房权证金台区字第00123758号

李飞虎

房屋所有权



金台区人民路13号楼2单元15号


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0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