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市自然资发〔2025〕285号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陈开等取消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12-30 17:12:46


宝市自然资发〔2025〕285号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陈开等取消任职试用期的通知

市局机关,千阳县自然资源局:

经市局党组2025年11月27日研究,决定: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科长陈开、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刘晓通、执法督察科科长刘立恒3名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以上3名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9月起计算。

千阳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霍帅同志一年任职试用期已满,经考核称职,取消任职试用期。该同志任职时间从2024年10月起计算。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日

抄送:各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和林业局、分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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