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5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9-24 18: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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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朱 军

                                             

宝市自然资函〔2025〕72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556号

提案的答复函

张译木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综合性农贸市场的提案》(第556号)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结合我局职能,现对提案建议答复如下:

城市蔬菜、粮油、水果批发市场是重要公服设施,建于20世纪九十年代的我市东风路蔬菜、粮油批发市场和金台大道水果批发市场,对于保障我市中心城区及其周边县区广大群众的生活需求和商贸往来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市城镇化进程的加速,金台大道、东风路所在金台区上马营片区成为我市“东进、南控、西优、北上、中强”城市发展战略中的“中强”板块,人口密度大,车流、人流量大,原有批发市场存在位置不佳、设施陈旧等问题。

鉴于以上情况,市委、市政府安排我局在宝鸡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开展我市粮油、果蔬批发市场规划选址研究。我局高度重视,会同发改、商务等部门、各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研究市场选址。经现场调研、分析研究,在综合考虑人口、交通条件、服务范围、用地条件等因素基础上,确定在位于我市千河镇陇海铁路与凤千路交汇处建设一个综合性、现代化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原有市场将随着城市发展需要,逐步退出。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总占地314亩,建成后总建筑面积约20万平方米。项目按照“一园区、六中心”布局理念和“功能综合化、品种多元化、食品安全化、交易数据化、建设标准化”建设运营模式,全面打造集农产品交易集散、中央厨房及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名特优农产品展示展销、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流通数据、商务及生活配套服务六大中心于一体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助力我市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建设。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事业的关心、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8日

(联系人:袁亮  电话:326025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