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66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 2025-08-12 14:46:25

                                                        类别:A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签发人:朱 军

                                             

                                        宝市自然资函〔2025〕105号

对市十三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66号

提案的答复函

   

王晓燕委员:

    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提案》(第36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止工作懈怠的建议:我局始终高度重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将此项民生工作作为深化农村改革、保障农民权益、助力乡村振兴的基础性、关键性任务来抓。自2017年在部分县区启动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以来,我局深刻认识到此项工作的复杂性与重要性,将其摆在突出位置,持续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技术资源。经过全市上下多年不懈努力,已于2023年基本完成覆盖全市的宅基地房地一体地籍调查工作,为确权登记奠定了坚实的数据基础。在实际推进中,我市坚持“因地制宜、统筹推进、分步实施、逐步覆盖”的工作原则,指导各县区科学制定方案,稳妥有序铺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截至目前,全市680306宗宅基地中:已完成地籍调查643841宗,覆盖率达94.6%,符合登记条件397021宗,其中符合房地一体登记条件376073宗,已完成房地一体登记178156宗,占符合条件宗地的47.37%。

    针对您提出的“形成明确的工作计划的建议:为确保工作目标清晰、路径明确、责任压实,我市紧密结合部省统一安排与全市各县区差异化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了《宝鸡市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三年工作计划(2024-2026年)》。该计划不仅明确了全市总体目标和分年度任务,更将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纳入对各县(区)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作为衡量相关县区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建立了强有力的推进机制。针对工作中面临的难点堵点,特别是大量因历史遗留问题(如权属来源不清、规划或建设手续不全、面积超占等)导致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宅基地,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动态调整策略,在原有三年计划基础上,按照部省要求,于近期重新优化了年度攻坚计划,聚焦“应登尽登”,集中力量化解历史遗留障碍。

针对您提出的“强化调研和督导,确保工作计划任务及时完成的建议:为保障各项工作部署落地见效、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我们建立了全流程、立体化的督导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常态化调度机制。严格执行“调度+督导”工作模式,定期汇总分析各县区工作推进情况、存在问题和典型案例,适时组织各县区召开督导调度会,动态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并强化指导落实;同时结合工作实际,不定期由局领导带队,组织相关科室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现场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层层传导工作责任与压力。二是完善专业化指导机制。成立了市级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同时抽调业务骨干和技术专家,组建了权调与登记政策解读组、权属判定组、数据库建设组、权籍调绘组四个专项技术指导组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三是推行下沉式服务机制。各技术指导组定期或不定期下沉至县、乡(镇)、村组,开展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咨询服务,协助基层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技术瓶颈和政策困惑,有效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确保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工作高质高效完成。

最后,十分感谢您对我们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不断提升站位,强化组织担当,积极主动作为,凝心聚力攻坚,全力保障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源源不断的供给自然资源和规划力量。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3日

(联系人:牛蒙,电话:326273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政协提案答复函征求意见表

提案编号

366

承办单位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 系 人

牛蒙

电    话

3262738;18690000281

提案题目

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确权大家工作的提案

对办理工作

的评价

A.满意       B.基本满意       C.不满意

对答复函及办理工作的意见:

提案者签名

(单位盖章)


时  间









注:此表与答复函同时送提案者;提案者签字后由承办单位送市政府督查室,不填

    写视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