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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意见

来源: 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 2018-12-24 13:59

宝市移民组办发〔2018〕38

 

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的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根据《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贯彻全省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议精神,巩固扩大搬迁成果,提升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贯彻《陕西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总书记脱贫攻坚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严格贯彻执行中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决策部署,围绕易地搬迁工作任务,突出目标导向,紧扣标准要求,狠抓问题整改,高质量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坚决打赢打好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2018年,全市“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安置社区“小配套”设施建设全部到位,“大配套”紧密有序跟进;全市易地搬迁群众实际入住率达到搬迁总规模60%以上;加快推进旧宅基腾退进度,并取得实质进展;易地搬迁群众后续脱贫措施进一步精准落实,脱贫成效逐渐显现。

2019年,不断完善提升安置社区“小配套”,跟进落实“大配套”;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部实际入住;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率达到80%以上;后续脱贫帮扶措施落实率达到80%,群众满意度和融入度进一步提升。

2020 年,易地扶贫搬迁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全面完成;“十三五”所有建档立卡搬迁户实现稳定脱贫。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搬迁政策

1.精准搬迁对象。严格锁定全市“十三五”建档立卡搬迁规模,所有建档立卡搬迁人口必须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精准录入和标注,扶贫台账登记信息数据与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相统一。

2.坚守面积红线和自筹底线。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安置房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贫困户自筹资金严格执行人均不超过2500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2016年及以前实施建设的超面积、超自筹安置房,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超面积超自筹遗留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整改。

3.坚持补助标准。建档立卡搬迁对象集中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2.5万元,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人均补助2万元;分散安置的,建房人均补助1.5万元。旧宅基地腾退人均奖励性补助1万元,由各县(区)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到户到人奖补标准,并纳入建房补助一并兑付到位。

4.强化资金管理。以陕西移民(脱贫)搬迁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省级筹融资主体统一承接易地扶贫搬迁各类资金,县(区)设立平台公司负责具体业务。按照“渠道调整、标准不变、规范操作、严控风险”的原则,加快调整规范易地扶贫搬迁筹融资方式,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物理隔离、封闭运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5.规范使用节余资金。易地扶贫搬迁建房补助资金如有剩余,可用于安置房简单装修和适当添置家具;搬迁建设任务完成后,其它易地扶贫搬迁剩余资金可用于建档立卡搬迁群众后续扶持。由各县(区)政府具体制订剩余资金统筹使用计划,经研究后,报市级政府批准后实施。

(二)高质量完成搬迁任务

1.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全市“十三五”易地搬迁安置房主体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要紧盯入住目标,加快安置点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完善,确保2018年年底前,各集中安置社区“小配套”完成竣工验收,并达到搬迁入住标准,“大配套”项目竣工率达到60%以上。2019年3月底前,力争“十三五”易地搬迁群众全部实际入住;9月底前,力争旧宅基地腾退任务全面完成;10月底前,搬迁群众后续脱贫帮扶取得显著成效。2020 年全面巩固提升搬迁成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不漏一户的如期稳定脱贫。

2.加快促进搬迁入住。各县(区)政府要紧紧扭住实际入住这个关键,对未实际搬迁入住的要建立详实的工作台账,逐户摸清弄准未搬迁群众实际困难,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对症下药,强力推动搬迁群众加快实际入住。通过提升完善安置区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规范社区管理,跟进服务保障,不断增强安置地的吸引力。灵活工作方式方法,借鉴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先住带后住”示范引导,激发群众搬迁入住意愿,促进实际入住。加强思想动员和政策宣传,千方百计消除群众搬迁的后顾之忧,促进搬迁群众生活重心转移和生计转型,积极推行奖、补、减、免等方式激励搬迁群众加快搬家入住。

3.加强装修管理。各县(区)要加强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装修的指导和管控,严格执行安置住房装修成本控制在每平方米300元以内的限价规定,加大对安置房屋装修工程的监管,坚决禁止擅自改动房屋结构,破坏安置住房安全性,更不能因大额举债搞豪华装修而增加搬迁群众负担;鼓励县(区)政府采取统一标准、统一设计、统一进行简单装修的方式进行简单装修,实行“拎包入住”,防止搬迁贫困群众举债装修。

4.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各县(区)要将易地搬迁安置工程质量安全作为重要内容来抓,由住建部门牵头,发改、国土等相关部门配合,做好安置工程全过程、各环节的监督管理,按照建筑行业质量验收标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安置房后期维保机制,切实让搬迁群众住上“安全房”“放心房”。

5.协同推进同步搬迁。在强力推进易地搬迁的基础上,对于自然条件和发展环境恶劣、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基础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区,各县(区)要结合区域发展规划布局,统筹运用现有生态搬迁和避灾搬迁政策,继续抓好整村整组搬迁试点。对目前不具备搬迁安置条件的贫困人口,优先解决其“两不愁、三保障”问题,今后可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压茬推进,通过实施生态宜居搬迁和有助于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其他形式搬迁,继续稳步推进。

(三)持续提升搬迁脱贫成效

1.主动融入大扶贫工作格局。按照《关于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稳定脱贫的实施意见》(宝脱贫办发〔2017〕105号)要求,坚持产业发展、就业扶持、教育、医疗、兜底保障和资产收益等脱贫保障措施向搬迁群众布局,资金和帮扶措施优先向搬迁群众倾斜,形成不同情况的搬迁群众都能对应落实相应的脱贫政策,达到搬迁贫困群众后续帮扶无盲点、全覆盖、有成效。

2.推动实现人岗精准对接。以安置社区为中心,以已搬迁入住群众为重点,在全面掌握搬迁群众就业意愿和产业扶持的基础上,坚持推行以劳动力资源账单、岗位菜单、就业状态清单和搬迁对象脱贫明白卡为主要内容的“三单一卡”制,落实人岗精准对接,实现增产增收,确保每户有能力、有意愿的易地搬迁家庭至少一人稳定就业,有稳定收入来源。

3.统筹推进产业就业帮扶。各县(区)要按照“搬迁群众搬到哪里,产业项目和就业措施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围绕安置区特色优势产业,统筹各项鼓励优惠政策,促进不断扩大发展;坚持区域主导产业发展与就业增收相结合,注重引导用工密集性企业向安置社区靠近,促进更多有劳动能力和意愿搬迁群众有就业渠道和增收门路,不断增强脱贫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四)切实做好后续服务保障

1.全面提升安置社区配套质量。加快推进安置区水、电、路、讯以及垃圾、污水处理、环节设施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体育,以及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求;逐步做好安置点绿化、亮化、美化,配套建设商铺、停车场、生产辅助用房等,将安置区建成美丽乡村、宜居社区。

2.着力提高搬迁群众融入度。加快完善搬迁安置社区治理体系,妥善解决搬迁群众入住后的生产生活问题。以搬迁群众最关注、最直接的困难和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协调落实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看病就医、农业补贴、社会保障衔接和社区治理等后续服务,加快推进安置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充分调动搬迁群众融入积极性。大力开展以文明社区、幸福家园等创建活动为载体的形式多样的活动,引导搬迁群众培养良好生活习惯,尽快融入社区,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宿感和幸福感。

3.加快旧宅基地腾退步伐。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搬新腾旧”政策,凡是落实了安置住房的搬迁户旧宅基地都要坚决腾退。按照腾退、收回、拆旧、复垦4个步骤,制定年度腾退复垦方案,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限要求,深入宣传动员,有序推进,切实做到不漏一户、应腾尽腾。坚持分类施策,对居住在灾害隐患点和住房不安全的搬迁户,切实做到即搬即拆即腾,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其它搬迁户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加快推进旧宅基地复垦、生态修复;对旧宅基腾退坚持“双挂钩”,落实“两优先”,实施“双考核”,加快旧宅基地复垦步伐,切实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指标流转挂钩政策,进一步发挥政策红利。

4全力保障搬迁群众权益。搬迁户对旧宅基地腾退复垦复绿后形成的耕地、林地,优先享有承包权。搬迁户转为城镇居民的,与当地城镇居民享有同等的教育、医疗卫生、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仍保留农村户籍的,要衔接好安置地与迁出地的相关政策,全力维护好搬迁群众应有的权益。

5.持续激发搬迁脱贫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思想教育,广泛宣传动员,坚持正向激励,树立勤劳致富、脱贫光荣的导向。探索推广“五星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激发搬迁群众脱贫内生动力,引导搬迁群众自立自强,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夯实县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推进方案,进一步细化任务,夯实责任,统筹安排,把握好工作节奏和方法,处理好进度和质量的关系,确保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

(二)强化协作配合。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站在全局高度,聚力破解易地搬迁“四大难题”。各县区党委、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切实加强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发改、扶贫、国土、财政、住建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加强协作配合,有力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扎实开展以“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解民忧、解民怨、解民困,促人岗对接、促服务跟进、促实际入住”为主要内容的“三间三解三促进”活动,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推进举措,确保收获实效,强力助推脱贫攻坚。

(四)严格督查考评。突出搬迁群众实际入住率、旧宅基地腾退率、稳定脱贫率、群众融入度等关键指标,采取常态化和不定期巡查、稽察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工作督导与年终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以最严格的督查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任务全面落实,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

 

 

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12月20日

 

抄送: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国土资源局、各直属分局

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