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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鸡市易地扶贫搬迁示范 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编辑:宝鸡市国土资源局 来源: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时间:2018-03-14 08:29

宝移民组办发〔2018〕1号

 

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宝鸡市易地扶贫搬迁示范

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

为全力打造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和产业配套园区示范体系建设,以双示范创建安置社区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全面提升全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经市移民(脱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宝鸡市易地扶贫搬迁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中的标准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8年3月13日

 

 

宝鸡市易地扶贫搬迁示范体系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移民办关于印发《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示范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陕移民办发〔2018〕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决策部署及政策要求,紧扣“三精”工作主线,坚持搬迁安置社区与脱贫同步、安置与乐业并举的原则,在全市着力打造一批移民搬迁安置社区与脱贫产业园区相配套,具有综合性、创新性、示范性的“双示范”安置社区,通过以点带面、典型引路,全面提升移民(脱贫)搬迁工作质量和水平,确保真正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逐步能致富。

工作目标:按照《陕西省易地扶贫搬迁示范体系建设指导意见》要求,以陕西省首批创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点名录确定的“千阳县县城安置社区、麟游县南坊新城中心安置社区、陇县三里营集中安置点、太白县五朝塄中心社区”等4个集中安置社区为重点,全力打造省级示范点,带动打造市级示范点,确保千阳县县城安置社区等4个省级示范点达标建成,引领带动每个县(区)每年创建成功的市级移民搬迁示范点数应不少于本县区集中安置点数的20%。

二、示范标准

(一)安置社区建设标准

1.政策红线要严守。搬迁对象确定上要做到精准,“三项协议”签订规范、“一户一档”资料完善; 严守易地扶贫

搬迁人均面积、群众自筹、成本造价红线,补助资金落实到位。

2.规划编制要科学。坚持“四避开、四靠近、四达到”原则,科学选址布局,同步编制移民搬迁安置、基础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和脱贫致富规划,做到系统谋划、三规融合。

3.工程建设有要规范。严格执行工程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前期审批手续完备、全面落实“项目五制”和“五方责任主体”质量终身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按照适用、够用原则,不准盲目追求高大上、贪大求洋,人为提高标准、吊高胃口。

4.配套设施要完善。按照“小型保基本、中型保功能、大型全覆盖”原则,做到安置社区水、电、路、视、讯等功能齐全,垃圾、污水处理环保文明,堤防工程、护坡挡墙安全可靠;中型安置点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增加有关服务功能;大型安置点实现医疗、教育、体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

5.服务管理要到位。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移民搬迁社区自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陕民发〔2017〕55号)切实加强易地扶贫搬迁社区建设管理,做到有机构、有制度、有人员、有经费、有阵地。以“五星社区”创建为抓手,以提高搬迁群众生活质量和文明素质为目标,以优化服务为重点,组织机构健全,管理模式创新,服务体系完善,商业配套便捷,群众素质提升,社区党建基础扎实,社区文化健康向上,确保搬迁群众享受基本养老、低保、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权益,公平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加强搬迁群众适应性教育培训和新民风建设,激发搬迁群众脱贫内生动力,让搬迁群众尽快融入新社区,早日脱贫致富。

(二)后续脱贫示范标准

以安置社区为中心,紧扣精准施策,推动“三变”改革,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劳务经济、现代服务业、打造搬迁群众能如期脱贫、逐步致富的产业体系、就业支撑、创业平台,认真执行“三单一卡”制(就业岗位菜单式对接、就业状态清单式管理、劳动力资源账单式供应和易地扶贫搬迁户脱贫明白卡),落实产业脱贫“10+”模式(移民搬迁+各类园区、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社区工厂、电商、创业平台、劳务中介、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实现搬迁群众就地就近就业,逐步增收致富。

1.发展特色现代农业。一是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科学布局与优化移民搬迁安置区农业产业结构,建设特色种养业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区域特产、果业、中草药种植、畜牧养殖等,培育特色品牌,做到一镇一业、一点一品,挖掘农业发

展和增收潜力。二是建设精品农业基地。根据移民安置区优势资源和市场行情,扶持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参与度高的特色农业基地,推行“公司+基地+搬迁户”模式,集中打造一批集产业、品牌、信息、物流于一体的综合示范园区,辐射带动安置区群众就地就业,引领搬迁安置区域现代农业发展。三是发挥现代农业经营主体优势。支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与农超、农企、农校、农社产销对接,指导家庭农场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探索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机制,支持专业合作社开展加工贮藏、冷链建设、直供直销等业务,鼓励龙头企业采取订单农业、设立风险资金、利润返还、为贫困户信贷担保等多种形式,建立与搬迁群众、专业合作社之间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

2.发展三产服务业。一是发展商贸物流。对进城入镇安置的,扶持引导搬迁群众从事农副产品营销、餐饮、家政、仓储、配送等服务业,对在旅游景区周边安置的,引导本地宾馆饭店、景区景点优先吸纳搬迁群众在服务、安保、保洁等岗位就业。二是发展乡村旅游。鼓励各县(区)依据安置点周边的规划,发展全域生态旅游、美丽乡村旅游、民俗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有条件的组织搬迁户发展以农家乐为主的休闲观光农业及民宿经济,培育休闲农业知名品牌。三是发展农村电商。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依托知名电子商务交易平台,针对搬迁安置区域农特产业进行整体包装、营销推广和交易服务,完善农产品物流配送链条,打通农村物流“下乡与进城”双向快捷通道,

3.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安置区落地,就近就地解决搬迁群众就业增收问题。借鉴陕南易地扶贫搬迁脱贫模式,以移民安置社区为中心兴办“社区工厂”,实现搬迁群众“楼上居住、楼下就业”。推进移民安置社区与所依托的工业园区产城融合发展,实施一体规划建设,为移民安置社区扩容提供产业支撑。

4.引导创新创业。开发适合搬迁群众的创新创业项目,完善创业项目信息、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新创业服务,发挥创新创业平台载体建设,支持安置社区建设“星创天地”、科技园区、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新创业载体,通过“科技园区+搬迁户”方式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

5.推进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搬迁群众劳务输出信息库,发展劳务中介组织,开展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专业技能培训,使搬迁群众每户有一人掌握1-2 项实用技能,提高就业能力,加强劳务输出跟踪服务,提供政策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保障务工人员合法权益。

三、实施步骤

(一)基础准备阶段(3月)。省移民办确定的我市千阳县、麟游县、陇县、太白县等4个首批创建省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点的县,要按照示范标准和创建要求,认真研究谋划,抓紧制定各自省级示范点创建工作具体方案。其余没有省级示范点创建任务的县(区)要参照制定本县区打造市级示范点工作方案。各县区制定的具体创建工作方案,于3月31日前报市移民办进行备案。

(二)创建实施阶段(4月-11月)。按照示范标准要求,抓紧组织实施创建工作,突出抓好安置房建设、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后续脱贫产业配套建设等三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健全完善安置项目建设各项手续、“一户一档”、“三单一卡”等主要内业资料,加强资金规范管理,注重社区后续服务管理,切实高质量成功创建一批省级示范点、市级示范点

(三)成效验收阶段(12月)。各县(区)对省级示范点、市级示范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回顾和自查自纠,并于12月15日前向市国土资源局(市移民办)报送创建工作总结。市国土资源局(市移民办)将根据省移民办部署安排,在各县区上报总结情况的基础上,组织人员力量,对示范创建活动成果进行检查验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易地扶贫搬迁示范体系建设工作,履行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国土部门牵头职责,落实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职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示范创建工作目标和标准要求,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二)严格督导考核。将示范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对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月报送、季点评、年度考核”机制,强化对示范体系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进度报送。对于省级示范点建设成效明显的,向省移民办建议进行验收并授牌;对于市级示范点建设成效明显的,由市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并授牌。对于示范点建设滞后的将采取提醒、下发督办函等措施督促加快进度。

(三)强化舆论宣传。各县(区)在示范点创建过程中,要不断总结集中安置社区和产业配套园区“双示范”体系建设的实施成效、好经验好做法、创新亮点,及时借助相关媒介加大宣传力度,持续扩大对外影响,全面营造互学互促、你追我赶抓示范体系建设的良好氛围。

 

 

 

 

 

 

 

 

 

 

 

 

 

 

 

 

 

抄送:省移民办

宝鸡市移民(脱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