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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全面推进“居住权”登记工作

编辑:燕萍 来源:宝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24-06-24 09:19

6月19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马女士一家成功办理居住权登记,也标志着宝鸡市“居住权”登记工作全面推进。

据了解, 马女士欲将其名下的一套房产为父母设立居住权。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首次登记柜台询问设立居住权的要求以及流程,在得知仅需三人持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及《居住权合同》就可办理登记后,在工作人员指导下,一家三口经过沟通后现场签订了《居住权合同》,约定了居住权期限、居住条件等相关事宜,并当场办理了居住权登记。快捷方便的办理流程,赢得了马女士一家的连连夸赞。

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后,其物权编中增加了对居住权的规定。居住权是居住权人基于合同约定而对他人所有房屋的全部或部分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除房屋不动产权人和使用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来设立居住权以外,还可通过遗嘱或者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来设立居住权。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这也对不动产登记提出了新的要求。

在部省对居住权没有出台明确登记规范的情况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针对群众需求,不断在居住权登记方面进行探索和尝试,并与技术单位多次沟通,在不动产登记系统增设了居住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模块。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实践,结合不动产登记的相关法律法规,起草上报了《宝鸡市居住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并由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4年5月11日发布,从此宝鸡市居住权登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居住权登记的全面推进,极大的方便了群众,也维护和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居住权益,实现了房产居住功效的最大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进一步提升群众对居住权方面的政策知晓率,还在“宝小登”抖音号、“宝鸡不动产”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多方位宣传,真诚为群众服好务,真心为群众办好事。